口头约定装修质量有瑕疵 群丰镇业主扣下工程款
时间:2022-07-06
来源网站:诚心设计装修资讯网
口头约定装修质量有瑕疵 群丰镇业主扣下工程款
装修之后出现质量问题,彭先生于是扣下装修队部分工程款。这下装修队不乐意了,将彭先生告上法庭。
去年8月,彭先生打算将自己位于群丰镇的一处自建住宅改造成农家乐,需全面装修。文某承包了装修工程中的泥水工项目。双方采取了口头约定,并未签订书面合同。
工程结束后,经结算,工程款为4万元,但彭先生只愿意支付文某2.9万元,原因是工程有很多瑕疵,比如漏水。文某多次催要工资未果,于是向天元区法院起诉。
法官在全面了解案情后认为,该因装饰装修而订立的合同关系已转为债权债务关系,彭某应全额给付工程款。至于工程出现了质量问题,彭某可选择另行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。
最终,经法院调解,彭先生自愿于12月23日前偿还文某剩余工程款1.1万元。
法官告诉记者,近年来类似的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日益增多,特别是工程量较小的家庭装修,“这样的装修往往双方未签订合同或合同过于简单,对日后的质量保障留下隐患。”法官建议:签合同时可参照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》的相关条款,约定将总工程款的5%—10%预留用作质保金,并约定在一定的时间内如果工程未出现质量问题再付清余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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